注:项目申报归口管理部门为:
1.校园文化类项目由宣传统战部归口管理;
2.学生活动类项目由学生工作部(处)归口管理;
3.本科教学类项目由教务处归口管理;
4.科研类项目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归口管理;
5.研究生教学类项目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
6.设备、仪器、家具等资产购置类、服务采购项目及设备维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归口管理;
7.水电暖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建筑物非结构性变动的房屋维修改造、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旧建筑物拆除(新建项目原址旧建筑物拆除除外)及小型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等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
8.基本建设项目和涉及建筑物结构性变动的房屋维修改造项目由基建工程处归口管理;
9.继续教育培训类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归口管理;
10.其他类项目由相关业务部门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