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农业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管理入口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2017年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5 | 作者:林栋 | 文章来源: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各有关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2017年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经校学术委员会和党委常委会议审定立项,现将立项情况(见附件)及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任务书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1.建设期满的总体目标:包括在全国本学科排名的具体百分位和绝对名次,以及要达到的学科建设层次(省级优势特色、一级博士点、一级硕士点)。

2.建设期满的总体任务:对照第四轮国家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和2017年国家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分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4个一级指标,对应二级、三级指标进行分析,明确本学科建设的短板和主要任务,有针对性的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期总体任务。

3.年度建设任务:根据建设期总体任务,遵循学科建设规律,以产出高水平成果为核心目标,科学规划队伍、平台、科研等年度任务。

4.目标任务的增量提质:各建设任务需体现增量和提质的建设目标。如:师资队伍建设需含总量、高层次、青年骨干、国际化、结构比例等;平台方面需体现国家级、省部级实验室、中心、研究站等建设和新增目标任务;科研方面需列明项目数量、层次、到账经费、获奖情况、获得授权并转化应用的发明专利、新品种等;人才培养方面需明确教学成果奖、学生国际交流等方面的任务目标。

5.体现投入产出比:各建设任务的目标需体现投入产出效益。SCI论文数为:基数(上年度篇数)占30%+投入产出比(5/100万),其中影响因子>2 的论文数须占70%以上;单篇影响因子10以上的折算4篇,高被引论文折算4篇。

6.实验室建设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按照开放共享的要求,提出管理体制方面的建设规划;其它实验室建设项目按审定经费额度抓紧落实建设任务。

二、经费使用

1.合理安排:各学科要统筹“十三五”期间的建设任务,2017年除重点安排仪器设备采购外,需充分考虑科研任务目标、开放性研究项目、人才引进和培育等其他建设任务,杜绝重经费申请、轻科学规划,重设备购置、轻建设成果的现象。

2.设备购置:充分说明仪器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和预期绩效,并在备注栏注明主要使用方向(教学、科研)、使用率(上机人时数、本学院使用百分比)和是否全校共享,经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后进行招标采购。已进入学校论证的设备,除专家组建议外,各学院不得自行调整。

3.统筹使用:各学院需将结余的发展资金分年度纳入学科建设经费范畴统筹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防止资金沉淀或被学校统筹。

4. 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甘肃农业大学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对各学科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学科建设经费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017年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项目及经费分配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7925

 


上一条:关于填报2018年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分析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编制十三五”实验室建设规划的通知


关闭